6月7日訊(記者 譚洪)近日,瀘州市交通運輸局、瀘州市公安局日前聯合下發了《關于嚴厲打擊道路運輸非法經營行為的通告》(以下簡稱《通告》),《通告》指出,6月10日起,瀘州將全面整治非法從事班車客運經營違法行為;7月1日起,嚴厲整治擅自從事巡游或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違法行為。
《通告》明確,對未取得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許可,擅自從事班車客運經營的網約車及其他非法經營車輛,將依法給予責令停止經營,并處3—10萬元的行政處罰;對未取得經營許可,擅自從事巡游或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活動的,依法給予責令停止經營,并處1—3萬元的行政處罰。針對逾期不接受處理或不履行處罰決定的,將移送司法機關申請強制執行。
此外,記者從《通告》中獲悉,某些全國性打車平臺目前暫未在瀘州獲得經營許可證,平臺司機載客也將涉嫌違法。在此,《通告》提醒廣大市民,在發現非法經營行為時,應積極舉報。一旦非法經營行為得到核實,第一舉報人也將獲得500—1000元的現金獎勵。
舉報電話:
市打非專案組0830—2597166;
江陽區0830-6662597;
龍馬潭區0830-2590011;
納溪區0830-4280489;
瀘縣0830-8181940;
合江縣0830-5222148;
敘永縣0830-6225958;
古藺縣0830-7206916。
來源于瀘州新聞網